※申請時間:上學期:每年6月1日至新學期開學日前止。每一學期皆須重新申請。
下學期:每年12月1日至新學期開學日前止。每一學期皆須重新申請。
※學雜費減免申請表填寫路徑如下:正修訊息網>學務資訊>學雜費減免系統
※依據各類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申請就學費用減免之學生,同時符合其他政府提供之助學金申請資格,應擇一申請。
※應依各類就學費用減免辦法規定辦理已減免就學費用學生於學期中轉學、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之減免事宜,並依已減免就學費用學生實際申請離校日期,計算其按比率應減免之就學費用。
※各類學雜費減免同一學期以一次為限;重讀、延修或新轉入學生,已減免學雜費之學期不予重覆減免。
※完成線上系統申請後,請備齊紙本減免申請表(於系統內自行下載列印並簽名)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參考申請表內列出項目)、送達學務處課外活動組繳交或郵寄辦理,未繳交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完成申請程序。
※軍公教遺族就學優待申請書 (請申請此項就學優待同學,請協助填寫此申請表格,需一式二份)
※注意事項:
一、申請五專前三年免學費之學生,如有特殊身分仍可依相關規定申請雜費減免。
二、申請時間:依網站公告時間辦理。每一學期皆須重新申請。
三、申請資料:申請表、學雜費繳費單、特殊身分相關證明文件。
四、依據各類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辦法申請就學費用減免之學生,同時符合其他政府提供之助學金申請資格,應擇一申請。
五、應依各類就學費用減免辦法規定辦理已減免就學費用學生於學期中轉學、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之減免事宜,並依已減免就學費用學生實際申請離校日期,計算其按比率應減免之就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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