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11學年度第1學期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會「文向獎學金」,學生自行報名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一、優秀在學生獎學金: (一)凡設籍彰化縣永靖鄉,並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在校成績符合本辦法所訂獎助標準者: 1.一般生:每名每學年補助獎學金新台幣6仟元整。 2.清寒生:每名每學年補助獎學金新台幣3萬元整。 (二)獎助期間 1.該基金會將獎助每名學生至其完成大學學業。 2.受獎助學生若於獎助期間學年成績未達標準者,次學年僅保留其獎助名額,但不提供獎助學金,待成績恢復所定標準,再繼續提供獎助學金。 (三)條件限制: 1.設籍彰化縣永靖鄉。 2.申請清寒生獎學金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 3.現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之學生,不包含研究所、空中大學、軍警學校、在職班、進修部、產訓班、假日班、學分班及公費生。 4.成績標準: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8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85分以上者;成績以五等第標示者,其轉換成績達80分以上者(五等第成績以教育部訂定之標準計算轉換分數)。成績證明以申請時間的前一學年為評估依據。 (四)申請文件: 1.文向獎學金-(二)優秀在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及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申請清寒獎學金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請向鄉公所申請)。 4.在學證明(須蓋校章)/學生證(須蓋註冊章) (擇一提供) 5.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 6.1吋大頭照1張 (五)申請程序:申請人備妥以上申請文件,於111年9月19日前寄至文向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地址:台中市西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一)
二、青少年向學築夢計畫 (一)獎助對象: 凡設籍彰化縣永靖鄉之在校大專學生,以個人或團隊方式(二人以上)提出申請;團隊申請人需設籍永靖鄉,同時為計畫之聯繫窗口,個人申請與團隊申請不得重複申請。 (二)獎助金額: 經該基金會審核通過後,評審團依提案內容評估發放獎學金,總獎學金額合計15萬元。 1.個人申請每案最高補助5萬元。 2.團隊申請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 (三)申請條件: 1.個人及團隊申請人須設籍彰化縣永靖鄉,其他團隊成員則不限制戶籍。 2.檢附文件含報名表(詳附件1)1份、計畫書(含預算表,詳附件2)一式4份,於111年9月30日前紙本寄至403台中市西區惠中路一段88號10樓之一 財團法人文向教育基金會收,並以PDF檔格式mail至活動信箱 love@weshare.org.tw。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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