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
在本校具有學籍之在學學生(含已繳保費之休學生及延修生)
受益人
為保險人本人,但身故保險人以法定代理人或其家長為受益人
保險期間
以每學期計算。(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止,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止)
保險費用
學生團體保險費用納入註冊繳費代收,延修生及在校生應繼續參加保險至畢業,在校生、延修生自願放棄者,於每學期期初至開學後二週內至各學制承辦人辦公室(請參照下方表格)填寫「不參加保險切結書」或自行下載列印(切結書114.7更新)。
理賠申請時效
醫療理賠自疾病或意外事故發生日起兩年內提出申請。
申請流程
至各學制承辦人辦公室(請參照下方表格)索取『保險金申請書(空白申請書(114.7.1更新) / 申請書範本)』或自行列印。
檢附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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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診斷證明書(影本需加蓋醫院院章及視同正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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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收據(影本需加蓋醫院院章及視同正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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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存簿封面影本(銀行or郵局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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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背面需貼註冊貼紙)或 事故發生之當學期註冊繳費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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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三聯單影本(有報案需檢附)
★ 骨折未住院需檢附X光光碟(如理賠後需退還光碟,請自行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申請書連同以上應繳文件送交各學制承辦人辦公室(請參照下方表格); 經承辦人初審暨送交保險公司覆核後理賠。
休學生注意事項
休學生於休學期間仍可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如有意加保者請於每學期開學後2週內辦理加保,逾期視同放棄。
※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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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日間部 五專、四技(含產學班)、 二技(長照班)、碩博班 |
進修部 (四技) |
進修部 (二專、二技、碩專) |
學制代表號 |
5、4、3、P、M、N |
9 | 6、7、8、S、D |
承辦人 | 徐辛園小姐 | 歐錦芝小姐 | 王凱欣小姐 |
洽詢分機 | 2295 | 2297 | 2746 |
辦公位置 | 活動中心二樓健康中心 | 活動中心二樓健康中心 | 圖科大樓一樓進修部學務組(最後面那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