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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保險人    

在本校具有學籍之在學學生(含已繳保費之休學生及延修生)

 受益人   

為保險人本人,但身故保險人以法定代理人或其家長為受益人

 保險期間  

以每學期計算。(上學期自當年8月1日至隔年1月31日止,下學期自當年2月1日至當年7月31日止)

 保險費用  

學生團體保險費用納入註冊繳費代收,延修生及在校生應繼續參加保險至畢業,在校生、延修生自願放棄者,於每學期期初至開學後二週內至各學制承辦人辦公室(請參照下方表格)填寫「不參加保險切結書」或自行下載列印(日間部切結書進修部切結書)。

 理賠申請時效 

醫療理賠自疾病或意外事故發生日起兩年內提出申請。

 申請流程 

至各學制承辦人辦公室(請參照下方表格)索取『保險金申請書(空白申請書 / 申請書範本』或自行列印。 ​

 檢附以下文件 

  • 醫院診斷證明書(影本需蓋視同正本章)
  • 醫療收據(影本需蓋視同正本章)
  • 本人存簿封面影本(銀行or郵局亦可)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學生證背面需貼註冊貼紙) 事故發生之當學期註冊繳費收據
  • 報案三聯單影本(有報案需檢附)
 ★ 骨折未住院需檢附X光片 
申請書連同以上應繳文件送交各學制承辦人辦公室(請參照下方表格) 經承辦人初審暨送交保險公司覆核後理賠。

 休學生注意事項 

休學生於休學期間仍可參加學生團體保險,如有意加保者請於每學期開學後2週內辦理加保,逾期視同放棄

※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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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制承辦人及辦公位置
學制

日間部

五專、四技(含產學班)、

二技(長照班)、碩博班

進修部

(四技)

進修部

(二專、二技、碩專)

學制代表號

5、4、3、P、M、N

9 6、7、8、S、D
承辦人 徐辛園小姐 歐錦芝小姐 宋憶樺小姐
洽詢分機 2295 2297 2746
辦公位置 活動中心二樓健康中心 活動中心二樓健康中心 圖科大樓一樓進修部學務組(最後面那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