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11學年度第1學期昌益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學生自行報名-9月1日至9月30日止
一、申請資格: 本獎助學金發給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設籍於新竹縣市,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 (二)非設籍新竹縣市但就讀於新竹縣市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五)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及操行成績單正本。 (六)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印章及簽名) (七)正本資料務必提供正本,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
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資格學生請自行於111年9月30日前寄達寄達: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7號12樓「昌益事業群」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
說明網址: http://www.cy-arch.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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