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10學年度第1學期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學生自行報名即日起至110年11月5日止
一、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高中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高一學生) 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 (如以等第計分者,依該校等第對照表,相對於總平均80分以上之等第) 2.需符合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3.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二)大專組: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就讀理工、資訊、管理或傳播學院之在學學生。(不含大一學生及研究所以上學生) 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 (如以等第計分者,依該校等第對照表,相對於總平均80分以上之等第) 2.前一學年(指申請當年之前一學年的上下學期,起自前一年9月至次年8月底)參與社會服務活動累計至少3天(或累計20小時)以上。 3.需符合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4.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三)『數位好厝邊』組:參與中華電信基金會『數位好厝邊』計畫之在學學生。 由中華電信基金會遴選出成效卓著之『數位好厝邊』計畫,主動發函該計畫,請負責人提報舉薦參與計畫個案之在學學生名單,由基金會遴選給予獎學金。
一、申請文件: (一)共同文件: 1.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含上下學期,請校方協助申請者,提供蓋有學校核章之整學年成績單,彩色電子檔) 2.自傳(最多不得超過1000字) 4.在學證明(或蓋有110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低收入戶(清寒)證明或村里長證明 6.教師推薦表格(至官網下載表格,須推薦者親簽) 7.個資保護法同意書(如未滿20歲,除需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外,另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可下載檔案,或自行參照範例文件,製作同意書) 8.其它:前一學年社會服務經驗(自109年9月至110年8月底,不限校內或校外,但不包括擔任學校或社團幹部),並檢附校方或機構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若無,可免提交) (二)高中組:填具高中組申請所需資訊 (三)大專組:填具大專組申請所需資訊 (四)『數位好厝邊』組: 1. 填具數位好厝邊組申請所需資訊 2. 好厝邊推薦信函(官網下載表格,須推薦者親簽)
說明網址: http://www.chtf.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