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922_公告115年就讀專科以上83-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案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5年9月11日台內役字第1151161120號公告辦理。
二、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三、申請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83至93年次之就讀國內外(含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可於116年及117年連續2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二)限制申請條件:
1、目前就讀高中、高職(含)以下學校男子。
2、重複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之學校,經查驗在學情形已不具緩徵資格者。
3、已完成第1年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第2年因故辦理延期徵集未入營,或已完成入伍訓練役男。
4、出境就學役男,116年1月1日起已逾各學程就學最高年齡限制者(大學以下學歷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
屬於上揭限制申請條件規定,但仍提出申請並中籤者,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將撤銷其中籤資格,不得異議。
四、申請期間:1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15年11月15日(星期日)下午5時。
五、各梯次錄取員額及116年、117年受訓起迄日期:
(一)第一梯次錄取員額:陸軍200員。
受訓日期如下:第1年:116年6月8日至116年8月5日。
第2年:117年6月6日至117年7月28日。
(二)第二梯次錄取員額:陸軍800員。
受訓日期如下:第1年:116年7月6日至116年9月1日。
第2年:117年7月6日至117年8月28日。
(三)第三梯次錄取員額:陸軍200員。
受訓日期如下:第1年:116年7月30日至116年9月30日。
第2年:117年8月2日至117年9月19日。
為使事權統一及訓練資源充分運用,申請115年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並抽籤錄取且經徵兵檢查判定常備役體位者,統一賦予「陸軍」軍種,接受陸軍軍事訓練;已完成徵兵檢查及軍種兵科抽籤役男,均改以陸軍徵集入營,無法配合者請勿選服。
六、查作業規定中第六點第一款,考量國內外就學地區暑期起迄期間差異,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以國內學校暑假時間為主(第2梯次),前後各增開1梯次,3個梯次均為陸軍,每梯次受訓期間不同。國內就學役男如欲選擇第1梯次或第3梯次,務必先行確認連續2年6月份學期結束期間及9月份開學日期可以配合,以免未能參訓。
七、為便利在學役男提出申請,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dca.moi.gov.tw)首頁/主題單元/「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提出申請,並完成網路申請作業。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由內政部役政司統一於1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時公開抽籤。
檢附「115年就讀專科以上83-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公告,及「115年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DM,請自行下載詳閱,以維學生個人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