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內政部辦理112年就讀專科以上83-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21日臺教學(六)字第1120091711號函轉內政部112年9月15日 內授役徵字第第11210282411號函辦理。
二、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 日以前向戶籍地鄉
(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
決定之」。
三、為便利在學役男提出申請,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nca.gov.tw/主題單元/ 「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
軍事訓練系統」)自112年10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2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5時受理申請。役男得自113年6
月19日、7月3日或8月1 日三個入營日期中,擇一梯次申請。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由內政部役政署
統一於 112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公開抽籤。
四、查作業規定中第六點第二款,考量國內外就學地區暑期起迄期間差異,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 軍事訓練,以國內
學校暑假時間為主(第2梯次),前後各增開1梯次,3個梯次均為陸軍,每 梯次受訓期間不同。國內就學役男如欲
選擇第1梯次或第3梯次,務必先行確認連續2年6月份 學期結束期間及9月份開學日期可以配合,以免未能參訓。
五、檢附「112年就讀專科以上83-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對象 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
公告,及「112年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懶人包,請自 行下載詳閱,以維學生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