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014_111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12日臺教學(六)字第1110099680號函轉內政部111年10月7日內授役徵字第第1111040602A號函辦理。
二、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
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三、為便利在學役男提出申請,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主題單元/「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
統」)自111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時受理申請。役男得自112年6月15日、7月6日或
7月26日三個入營日期中,擇一梯次申請。各梯次申請人數逾錄取員額時,由內政部役政署統一於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上午10時公開抽籤。
四、檢附「111年就讀專科以上83-93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公告,及
「111年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懶人包,請自行下載詳閱,以維學生個人權益。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