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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針具服務及替代治療實施辦法」,並更名為「針具服務實施辦法」

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針具服務及替代治療實施辦 法」,業經該部於115年7月16日以衛授疾字第1150100675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針具服務實施辦法」,茲 檢送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

分類: 公告
單位: 衛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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