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強化師生自我防護觀念
一、依教育部校安中心115年5月4日公告
二、因應近期發生學生於校外遭不明人士疑似跟(騷)蹤、傷害事件,教育部重申強化校圍安全防護機制注意事項,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宣導。
三、強化學生意外事件臨機應變能力與緊急求助技巧等相關措施,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宣導事項如下:
1.提醒學生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2.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不單獨上廁所,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
3.課後社團及課後照顧班或自習班級之教室應集中配置,減少放學後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入,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
4.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交金錢或隨同離校。
5.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
6.落實校園門禁管理及依作息時段(含上、放學時段)於校園及周邊指派人員實施巡邏,對於可疑人、事、物應提高警覺,儘速通報協處,預防校園危安事件發生。
7.針對校園周邊繪製危險熱點地圖並公告及宣導,於每學期應辦理人為災害演練,精進校屬人員應變能力。
分類:
校園安全
單位:
軍訓暨校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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