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本(114)年7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40100635號令廢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旨揭辦法係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4項授權訂定,嗣因該條例於112年6月30 日屆滿,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旨揭辦法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爰予廢止。

分類:
公告
單位:
衛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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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辦法係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4項授權訂定,嗣因該條例於112年6月30 日屆滿,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3款規定,旨揭辦法無單獨施行之必要,爰予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