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國立屏東大學辦理「原住民族語言屏東學習中心113學年第2學期原住民族語言學分班、學習班」招生簡章

說明:

一、旨揭計畫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及教育 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辦理。

二、課程週期: (一)學分班:114年2月17日(星期一)起至114年5月5日(星期 一);12週。 (二)學習班:114年2月17日(星期一)起至114年6月1日(星期日);15週。

三、上課地點:本校屏師校區敬業樓及其校外場地詳見如附件簡章。

四、招生對象:(一)學分班需具備高中(職)以上學歷,學習班則不受年 齡、學歷限制。 (二)有意擔任排灣族、魯凱族、布農族、阿美族、卡那卡那 富族及拉阿魯哇族族語教學之校外人士。

五、報名網址: (一)學分班:https://forms.gle/eQ8C55Jb4m4q4Ujy9。 (二)學習班:https://forms.gle/Qf5mC49nbe5BGv1u8。

六、檢附招生海報、簡章。

分類: 公告
單位: 原資中心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