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昌益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學生自行報名-5月1日至5月31日止
一、申請資格:
本獎助學金發給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經該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
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
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證明當學期有學籍者)
(五)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及操行成績單正本。
(六)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印章及簽名)←採匯款方式匯入申請人帳戶內
(七)正本資料務必提供正本,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審核。
說明網址: http://www.cy-arch.com.tw/ch.aspx?paper_id=120
分類:
獎助學金
單位:
課外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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