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103學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9/23止
103學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9/23止第一條 凡全家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正肄業於國內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之學生(包 括補校及研究所學生)家境清寒符合下列各款之標準且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領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 一、成績標準: 德行評量各目規定,可推薦為清寒優秀學生者。 (三)體育總成績在七十分以上。 第二條 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分配如下: 一、大專院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研究所)學生以三十五名為限,每學年每名五、○○○元。 第三條 本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自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二十三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註並蓋章證明)。 五、經德行評量推薦為清寒優秀學生者(由導師在前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上加註並簽章證明)。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敬啟 聯絡電話:(07)731-0606轉1121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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