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澎湖縣102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3年4月11日止!
澎湖縣102學年度第2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至103年4月11日止!
一、獎助對象:凡設籍本縣並居住6個月以上之清寒優秀學生。 1.大專、研究所:操性和學業成績80分以上。 2.享有公費、進修部、進修推廣部、夜間部之學生不得申請。 3.家境確屬清寒者(以低收入戶學生為優先)。 1.研究所學生:每學期3名,每學期新台幣8000元。 2.大專院校學生:每學期40名,每學期新台幣4000元。
三、申請期間:至103年4月11日止,並備齊以下資料繳交至活動中心2樓課外活動組(由學校函轉辦理,個別申請不予受理)。 1.申請書一份。 2.前學期成績證明書及設籍本縣之證明。 3.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免附)。
四、相關書表格式請逕至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phc.edu.tw)/最新公告項下(103.3.3公告)下載相關資料。
五、申請結果錄取者將另函通知取學生領取獎學金,並公告於澎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
六、若有疑問請洽澎湖縣政府教育處李靜嵐小姐,電話:06-9274400分機385。 課外活動組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