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設籍於彰化縣滿一年以上,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台中、彰化、雲林、南投高級中等(職業)
學校(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學生),彰化縣立國民中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之優秀清寒學生,
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含本會建大大學新生清寒獎助學金),得向學校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