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11學年度第1學期宜蘭縣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助金,學生自行報名9月1日起至9月20日止
一、申請資格:
二、申請文件: (一)請將下列附件1-4於網路申請時,一併以彩色整頁掃瞄(或照相)存成JPG檔或PDF檔(需能清楚辦識)上傳至網路申請附檔中(如有造假需負法律責任),請確認您的e-mail帳號有效,並記牢帳號與密碼。 1.戶口名簿(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或戶籍謄本(須為宜蘭縣籍學生且含申請人之戶籍地址及姓名資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不得以身分證代替。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學校戳章)。須含「學期成績」、「操行成績」(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須於獎懲資料上傳獎懲證明)。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殘障手冊(學生本人),申請一般生組免附。 4.本人郵局帳戶(不得以提款卡代替),如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提供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 (二)須檢附相關資料掛號寄出的情形如下: 1.無法提供本人帳號,須郵寄「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若非同戶籍須另提供關係證明(如戶籍謄本)。 2.如上開申請方式1-4附件資料無法以JPG檔或PDF檔上傳者,須檢附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其他影本附件資料(務必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申請人印章或本人簽名)者。 3.前開須掛號寄至26060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學管科林家穎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中上獎學金申請、申請人姓名及網路申請時編號),逾期(以郵戳為憑)、資料不符或不全者取消資格。
至官網申請(http://www.i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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