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11學年度第1學期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得福獎助學金-學生自行報名,8月15日 ~9月16日止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臺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辦法說明: (一)在學學生係指111年專科1-3年級,不含111年6月畢業者(升學者不在此規定中) (二)申請學級資格: 1.國中:於110學年就讀九年義務教育七年級至九年級生。 2.高中(職):包括普通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1-3年級,不含空中專校、在職專班。 3.大專:包括大學、專科二年制及五專4-5年級,不含空中大學、在職專班、推廣教育學分班。 4.研究所:碩一~碩二,不含碩士在職專班,一般生已有正式工作者,亦不受理申請。 5.博士班:博一~伯二,不含博士在職專班,一般生已有正式工作者,亦不受理申請。 (三)申請人獲獎後,須於112年8月底前至該基金會擔任志工(至少4小時以上),未擔任志工者喪失112年申請資格。(若受疫情影響無法完成時數者,請自行電洽該金會討論服務時數)。
說明網址: http://www.nncf.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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