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10學年度第2學期111年度建大大專新生清寒獎助學金,學生自行報名-即日起至10/22日止
一、申請資格: (一)戶籍設於彰化縣境內滿一年以上家境清寒者。 (二)當年度彰化縣公私立高中職日間部應屆畢業生或資優生提前畢業者。 (三)當年度公私立大學(包括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日間部新錄取之自費生 並已註冊入學者。 (四)符合以上資格而未享有公費者。
一、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可自行影印或網站下載) (二)家境清寒證明書 1. 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 2. 高中職導師及校長推薦證明。(於申請書上填寫) (三)自傳。(含家境自述、經濟來源) (四)6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五)「大學一年級在學證明」(蓋有111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 影本,或請學校開具在學證明)。 (六)本人郵局或銀行存摺帳號影本(獲資格審核通過後,EMAIL通知時在提 供)。
二、申請方式: (一)請將資料於111年10月22日前寄送: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一段146 號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 張小姐收 (郵戳為憑) (二)下學期:已獲111學年度上學期大專新生清寒獎學金者,請於112年3 月15日以前檢具下列資料寄送該基金會: 1.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全部科目都及格並有學校教務處蓋章) 2.在學證明(蓋有111學年度下學期註冊張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學校開具 在學證明)
說明網址: http://www.kenda.org.tw/page/about/intro.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