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10學年度第1學期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學生自行報名-即日起至10月14日止
1.自91年1月1日至110年9月14日以前失業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0年10月14日止仍未就業,為餘錢一年內(即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扔得申請。 2.申請人及其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3.未請領老年給付、至110年10月14日止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者。 4.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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