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10學年度第1學期鄭豐喜研究所/大學獎學金、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學生自行報名- 即日起至10月日15止(郵戳為憑)
一、鄭豐喜國內研究所/大學獎學金 申請資格: 1.肢體障礙在學學生。 2.就讀日、夜間部正科班(在職進修班(季節班)不受理) 3.年齡35歲以下。 4.本年度已畢業者不得申請,考上研究所請以新生重新申請。 5須具下列人士推薦函: (1)申請學生校方師長或教育主管機關。 (2)本會董監事及贊助人。 (3)願參加該基金會「鄭豐喜同學會」。宗旨:積極團結歷屆受獎助學生,為推動無障礙環境及共同協益而努力。 (4)願參與該基金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去年參與本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請在申請表中勾選。) (5)願尊重「獎學金頒獎典禮」的意義與精神,受邀參加典禮同學,不得缺席。 (6)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該基金會公布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本會公益慈善支出。 申請文件: 1.填具申請書乙份。(請記得在表末本人親筆簽名,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2.身份證、身心障礙證明、學生證(須蓋110年註冊章)正反面影本 3.成績單正本。(109學年度上/下學期,若用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新生本年度以入學考試成績單(正本)受理。 4.推薦書乙份。(申請書上推薦保證人應一同填具,並親筆簽名) 5.全身彩色生活照2張(各異)~申請人最近之照片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者、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一律退件。 6.社福論文: 論文題目及引言請至該基金會官網下載 7.自傳乙份 (敘述家境狀況及障礙原因和成長歲月,此與清寒程度評比有關) 8.生涯規劃報告(敘述對未來的規劃、學習計畫、回饋社會計畫) ※第6、7、8項之優劣(每篇文章至少1500字以上),影響學業成績評比等級。本會保留選擇優良作品,刊登本會出版物之權利。 ※第6項社福論文,優良者將另頒「論文獎」。論文評分亦將影響社會責任評比等級。 「論文獎」獎金:特優奬1萬元(1名);優等獎2千元(人數不限);佳作獎1千元(人數不限) ※第7、8項已申請過的同學可免繳,但請附影本(註明原呈送年度),否則視同缺件。PS.要重寫亦可。 ※請按申請應備文件順序放置整齊,感謝。 申請方式: 1.申請期限:即日起~10月15日(郵戳為憑)◎初審:10月16日~23日◎決審:10月24日~10月31日◎頒獎典禮:110年12月4日(暫定) 2.通訊申請: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 to: 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二、鄭豐喜肢障者家庭子女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肢障者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2.肢障者的親人子女或未經法院認定者(如:非親生子女、領養子女等)不受理。 3.肢障者的子女於求學過程中逢肢障者父母往生,本會專案受理申請。 4.高中以上子女應參與本會所指定相關公益事務之義工,否則降等發放獎學金(去年參與本會活動之義工時數証明,請在申請書中勾選,決審加分)。 5.受邀參加頒獎典禮家庭應遵守本會獎學金意義與精神,不得缺席,至少一位代表家庭出席,否則喪失申請資格取消獎學金。 6.獎(助)學金申請者同意本會公布錄取及受認養名單於本會官網、社群媒體、雜誌等,以昭徵信本會公益慈善支出。 (二)獎助金額: 以戶為獎助標準,由本會董事會審核,評定每戶清寒點數,按照該年度籌募之總獎助金額,比例公平發放各戶獎學金。 (三)申請文件: 1.填具申請書乙份。 (1)每一空白欄位需詳細填寫確實資料,需簽名者一定要記得簽名。若無法親簽,請蓋章。 (2)證明人為(村)里長以上或子女學校老師,推薦者應親筆簽名。 ※(村)里長:實際居住地之(村)里長簽名,並請附〔當選証書〕影本。 註:里長拒絕協助時,請報知本會向所屬縣市政府社會局備案。 ※老師:其中一位子女學校老師簽名,並請附〔教師識別證〕影本。 2.家境調查表。請務必詳填,並附相關證明(例中低及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申請人身份證、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確認是肢障中度以上) 4.戶籍謄本。請繳交時效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可於就近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5.全身彩色生活照1張~申請人(肢障者)本人最近之照片顯示障礙狀況,凡不提供照片或照片中看不出障礙狀況者、証件用大頭及半身照片,不予受理,一律退件。 6.在學子女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申請人所有在學子女之學生證,必須蓋有當學年當學期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如現在申請,須繳蓋有110學年第1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7.在學子女學年成績單正本(上/下學期)。申請人所有在學子女之成績單(109學年度上/下學期)。如換新學校請回原學校申請(若附影本請重新加蓋校章,如未加蓋校章或塗改者,將不予受理。) 8.家境狀況敘述。請簡述家庭背景、父母障礙狀況、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請勿離題否則予以退件。敘述文字至少600字以上,由申請人或其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填寫。(至少繳交一篇) 9.自我查核表。所需備審資料請檢查勾選後貼於信封上。 ※於申請期限內,按申請應備文件順序放置整齊,以掛號郵寄至該基金會。 ※特別聲明:貴家庭子女若已領有其他機構獎助學金(含教育部(局)獎助)應在申請表格上詳填報該基金會會;填寫不實,不予發給或追訴返還已發獎金。 (四)申請方式: 1.申請期限:即日起~10月15日(郵戳為憑)◎初審:10月16日~23日◎決審:10月24日~10月31日◎頒獎典禮:110年12月4日(暫定) 2.通訊申請:請至官網下載申請表格,確定資料齊全後將紙本申請資料寄出,如遇缺件補件修正,一律mail to: cfhorgtw@gmail.com 溝通洽詢。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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