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10學年度第1學期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學生自行報名-即日起110年10月14日止
一、申請資格:應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且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研究生、公費生、各類在職班、學分班、假日班、空中大學、空中進修學院、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不在補助範圍: (一)屬下列勞工之一: 1、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投保資料,自中華民國91年1月1日起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0年10月14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2、110年10月14日已就業,於前一年內(即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二)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資料,申請人及其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148萬元以下。 (三)於110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二、收理申請日期: 110年9月6日起至110年10月14日止(郵寄申請者,以郵戳為憑。線上申請者,請於申請期間,於勞動部網站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三、申請方式: (一)郵寄申請: 1.申請書填妥後,檢附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104402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1-1 號11樓)。 2.申請書請於110年9月6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或經由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直接下載。 (二)線上申請: 請於110年9月6日至10月14日至勞動部官網/主題網站項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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