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2萬元(含2萬元),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二)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75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懲處紀錄者。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正本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需蓋有學校章戳、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三)清寒證明文件乙份;若因家庭突遭變故而申請本獎助學金,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村里長出具記載變故事實之證明文書。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五)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於同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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