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09學年度第1學期桃園市失業政府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計畫-學生自行報名,即日起至3月15日止-
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達四個月以上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且子女現就讀國內私立大專校院(不 含五專前三年及研究生) 。 2、依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0 年1月15日止 仍未就業 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或勞工於110年 1月1 5日已就業,惟於 108年10月16日至1 10年1月14日內非 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仍得申請。 3、申請人及配偶 10 8 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下。 4、未請領老年給付、並於1 10年1月15日止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或方案。
受理申請期間:109年第1學期之補助申請時間為110年1月15日至3月1 5日以郵戳為憑 。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