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09學年度第1學期台北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教育獎助學金-學生自行報名-即日起至110年2月26日止
主 旨: 本會為鼓勵與照顧大專院校(研究所)不動產代銷及廣告行銷相關科系之學子能提前認識建築代銷繼而產生興趣投入產業,特設立「台北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教育獎助金申請辦法」,本年度自109年12月10日起至110年2月26日止受理申請。
說 明: 一、 依據本會第六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 申請資格邀請公私立大學、大專院校日間部、研究所,依本會指定之不動產代銷產業及廣告行銷相關科系之學生,得依照本辦法申請獎助金。 三、 申領時程 (一)申請時間:109年12月10日至110年2月26日止。 (二)公布時間:每年4月30日以前公布。 (三)頒發時間:以每年6月30日以前為原則,或配合本會會務活動頒發。 (四)本獎助金申請人申請本獎助金時,一年級學生應檢附當學期成績單及低收人戶證明(無則免附);其他年級學生應檢附前一學年成績單及低收人戶證明(無則免附)。前項之低收人戶係指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其證明須為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核發。並應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成績:學年(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八十分以上者。 2.操行成績:學年(上下兩學期),平均分數在八十分以上或均在甲等以上者。 3.研究生學籍成績、指導教授推薦函一份。 (五)具低收人戶證明者,列為加分項目,惟額度得由評審委員視申請人數決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