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09學年度第1學期110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學生自行報名,日期:109 / 11/30上午8:30起至109/ 12/24中午12:00止。
一、設置目的: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充分發揮政府獎學金效益,與英國劍橋大學、牛津大學、美國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南加州大學、加州理工學院、哥倫比亞大學、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柏克萊加州大學化學學院、約翰霍普金斯大學 Whiting 工程學院、澳洲國立大學、法國巴黎薩克雷大學聯盟-巴黎南區大學、比利時荷語魯汶大學、瑞士洛桑聯邦理工學院及韓國科學技術院等 14 所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即臺灣劍橋大學獎學金、臺灣牛津大學獎學金、臺灣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獎學金、臺灣南加州大學獎學金、臺灣加州理工學院獎學金、臺灣哥倫比亞大學獎學金、臺灣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獎學金、臺灣柏克萊加州大學化學學院獎學金、臺灣約翰霍普金斯大學 Whiting 工程學院獎學金、臺灣澳洲國立大學獎學金、臺灣巴黎薩克雷大學聯盟-巴黎南區大學獎學金、臺灣荷語魯汶大學獎學金、臺灣洛桑聯邦理工學院獎學金及臺灣韓國科學技術院獎學金等 14 項,以下簡稱本獎學金),共同出資選送我國優秀學子赴各該校就讀博士班課程,並由本部負責本獎學金甄選報名事宜。
二、獎助額度: 本獎學金原則獎助學費及生活費,項目及金額各校略有差異,獎助額度詳見附表「109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一覽表」。
三、獎助期限: 獎助期限為 3 年或 4 年,各校略有差異,獎助期限詳見附表「109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一覽表」。但每年須由合作大學評核學業表現,通過者方得續領下一學年獎學金。
四、獎助名額: 除巴黎薩克雷大學聯盟-巴黎南區大學、約翰霍普金斯大學 Whiting 工程學院及韓國科學技術院等 3 校獎助名額各為至多 3 名外,餘每校獎助名額至多 5 名,名額不得流用。
五、 申請領域: 詳見附表「110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一覽表」。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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