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優秀學生獎助金:
(一)申請資格︰
1. 設籍臺東縣6個月以上,現就讀臺東縣轄內國民中學、高中職等學校及前述學校畢業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學位之學生。
(1)大專組:校院,包括二年制科學校五年制專科學校後二年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
(2)高中職組:高級中等學校、包括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
(3)國中組:國民中學。
(4)國小組:國民小學。
(二)申請條件: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及樂觀進取並具備下列申請條件之一者。
1.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有礙行為或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
2.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
(三)獎勵金額:
1. 大專、高中職組:每名新臺幣35000元。
2. 國中、小組:每名新臺幣25000元。
(四)申請時間:
每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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