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08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金,課外組受理報名-即日起至10月7日止
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 108學年度獎學金名額及申請條件公告 一、108學年度獎學金指定學校及未指定學校申請項目名額共計179名。 二、申請本會獎學金,應具備之基本成績條件如下: (一)107學年度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80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 第者,請於申請表「德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請簡述)。 (二)107學年度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80分以上。 但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得為70分以上。 (三)107學年度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70分以上。請於申請表填寫最近 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無體育成績等第者,請於申 請表勾選原因。 (四)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 比賽前三名,且107學年度德行、學業、體育成績均在六十分以上者,得提出 申請。 三、公費(軍費)學生、在職專班學生不得提出申請。如已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 請勿重複申領本會獎學金。 附件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