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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08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通知
108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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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自108年6月3日(一)起至108年9月7日(日)止。
(建議學期末前辦理完成,收到之學雜費繳費單會呈現已減免完成後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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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修訊息網學雜費減免系統線上」申請後,請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檢附證明文件為申請表所列之證明)和減免申請表(線上填寫學雜費申請表後下載列印並簽名)至課外活動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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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無誤後將於學雜費繳費單直接扣除減免金額。剩餘款項再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補繳差額或至臺灣銀行辦理就學貸款(只能申貸減免後差額,申請貸款時間為108年8月1日至9月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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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線填寫後須列印並檢附證明文件才算學雜費減免申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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