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3年12月22日台內移字第10309547041號及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38090A號函辦理。 二、為激勵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使其努力向學並減輕家庭生活負擔,為國家人才培育奠基,特研訂旨案計畫。 三、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申請,於104年2月24日起至7月31日止,依限於線上申報並完成紙本寄送。於前揭日期前,請勿先行線上申報及寄送紙本至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四、詳細申請說明請參閱附件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