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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內政部宣導子女從姓及原住民取用(回復)傳統姓名
點閱:
8576
推到 :
資料來源:
學生事務處
日期:
2013/10/02
內政部宣導子女從姓及原住民取用(回復)傳統姓名
「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約定不成者,
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年滿20歲成年人得依意願選擇從母姓或父姓。」
「原住民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
「原住民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
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原住民申請回復傳統姓名得就近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秘書處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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