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獎助學金108學年度第2學期財團法人屏山文教基金會身障獎助學金,學生自行報名至4月21日止
(一)申請資格: 1.具有中華民國之國籍,中低收入殘障學生(學生身心障礙手冊為憑)。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二)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3.學生(或父母)身心障礙手冊。 4.戶口名簿影本。 5.中低收入戶證明。 6.學生郵政儲金簿正面影本。 7.學生證及註冊影本。
(三)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請網頁附件檔列印或下載
(四)欲申請者,請將相關資料於109年4月21日前,自行郵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