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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獎助學金
107學年度第一學期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林華鄂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學生自行報名-即日起至12月15日止
可申請之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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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林華鄂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
申請年度 |
107學年 |
可申請本筆
獎學金之學校 |
全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
學 制 |
大專院校 |
成 績 |
智育: 80 德育(操行): 80 體育: 75 平均: 不限 |
獎助身分 |
不拘 |
獎助資格 |
不拘 |
戶籍地限制 |
不拘 |
學 門 |
建築設計、藝術 |
申請方式 |
向提供單位申請 |
限制條件 |
一、申請對象︰各大專院校學生。
二、申請資格︰身心障礙、受刑人、低收入戶、僑生。
三、獎助學門︰音樂、繪畫、戲劇、雕刻、攝影、建築、舞蹈、陶藝等相關科系。 |
獎助內容 |
每人給獎金額範圍: 5,000~5,000
預計總名額: 20 |
申請期間 |
2018/11/20~2018/12/15 |
申請說明 |
一、應繳證件︰
(一)成績單(學年平均體育75分以上、學業操行80分以上)。
(二)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份。
(三)低收入戶證明(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
(四)自傳(含家境、求學經過、曾參與公益活動概況之具體事蹟證明約1,000字左右)。
(五)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二、連絡電話︰財團法人樂山文教基金會黃淑芳小姐(02)2772-8272。 |
特別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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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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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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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檔案大小:359.0KB、更新日期:2018/11/20、檔案下載: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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